汽車駕駛者眼睛與倒車鏡的間隔,也就是駛的裝置地位,直接反應到駛的視界、清晰水平和公共汽車輪廓分寸,對于行車保險很主要。因而,倒車鏡的裝置地位要求到達事業規范的視界請求;倒車鏡應盡能夠接近駕御者的眼睛,應便當駕御者視察,頭部及黑眼珠轉動過分;倒車鏡應裝置在橋身高低振動最小的地位上。以現在的臥車為例,外倒車鏡主要拆卸在前車門上,掌握形式有自動式和手動式。自動式外倒車鏡的透鏡前面裝有驅效果構,它由中型可逆式電流效果、加速牙輪、電磁靠背輪組成,駕御者在車內掌握電門對于外倒車鏡進行高低內外調動,調動范疇30度以內,并能夠折疊。手動式外倒車鏡多采納杠桿式,駕御者在駕御座上擺動車門上呼應的小調柄,即可高低內外調動卡面立場,這種手動倒車鏡的構造比較容易,正常拆卸在經濟型轎車上。